一些HTML 1关闭标记是 可选的 ,即:
</HTML> </HEAD> </BODY> </P> </DT> </DD> </LI> </OPTION> </THEAD> </TH> </TBODY> </TR> </TD> </TFOOT> </COLGROUP>
注意: 不要与 禁止 包含的结束标记混淆,即:
</IMG> </INPUT> </BR> </HR> </FRAME> </AREA> </BASE> </BASEFONT> </COL> </ISINDEX> </LINK> </META> </PARAM>
注意: xhtml与HTML不同。xhtml是xml的一种形式,它要求 每个 元素都有一个结束标记。可以在html中 禁止 使用结束标记,而在中则 必须 使用xhtml。
xhtml
是可选的结束标记
换句话说, 应该 包含它们还是 不 包含它们?
该如何关闭元素标签是可选的HTML 4.01规范的会谈,但如果它的最好给他们,或者最好包括不包括他们不说。
另一方面,关于DevGuru的随机文章说:
结束标记是可选的。但是,建议将其包括在内。
我问的原因是因为您只是出于兼容性原因才 知道 它是可选的。如果可以的话,他们会把它们设为( 强制 | 禁止 )。
换句话说,HTML 1、2、3对这些(现在是可选的)关闭标记做了什么。HTML 5会做什么?那 我 该怎么办?
HTML中的某些元素 禁止 带有结束标记。您可能不同意这一点,但这只是规范,不值得争论。我问的是 可选的 结束标记,目的是什么。
1个 HTML 4.01
可选的都是在结尾处应在语义上清晰的选项,而无需end标签。EG都<li>暗示着</li>如果没有正确的权利。
<li>
</li>
禁止的结束标签都将紧跟其结束标签,因此必须<img src="blah" alt="blah"></img>每次键入都是多余的。
<img src="blah" alt="blah"></img>
我几乎总是使用可选标签(除非我有很好的理由不这样做),因为它使代码更具可读性和可更新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