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python docs:
不能保证__del__()在解释器退出时为仍然存在的对象调用方法。
__del__()
为什么不?如果做出此保证会出现什么问题?
我不相信以前的答案在这里。
首先请注意,给出的示例 不会 阻止__del__在退出过程中调用方法。实际上,当前的CPython 将 调用__del__给定的方法,在Python 2.7中两次,在Python 3.4中一次。因此,这不能成为显示为什么不做出保证的“杀手example”。
__del__
我认为文档中的声明并非出于设计原则,即调用析构函数将是不好的。尤其重要的是,似乎在CPython 3.4及更高版本中,它们总是像您期望的那样被调用,并且此警告似乎没有意义。
相反,我认为该语句只是反映了一个事实,即CPython实现有时并未在退出时调用所有析构函数(大概是出于易于实现的原因)。
情况似乎是CPython 3.4和3.5确实总是在解释器出口调用所有析构函数。
相比之下,CPython 2.7并不总是这样做。当然,__del__在具有循环引用的对象上通常不会调用方法,因为如果这些对象具有__del__方法,则无法将其删除。垃圾收集器不会收集它们。尽管在解释器退出时对象确实消失了(当然),它们没有被终结,所以__del__从不调用它们的方法。在执行PEP 442之后,在Python 3.4中不再是这样。
但是,似乎Python 2.7也不会最终确定具有循环引用的对象,即使它们没有析构函数,即使它们仅在解释器退出期间变得不可访问也是如此。
大概这种行为是非常特殊的,很难解释,就像文档一样,最好仅通过通用免责声明来表达。
这是一个例子:
class Foo(object): def __init__(self): print("Foo init running") def __del__(self): print("Destructor Foo") class Bar(object): def __init__(self): print("Bar1 init running") self.bar = self self.foo = Foo() b = Bar() # del b
随着del b注释掉,在析构函数Foo是不是在Python 2.7叫虽然它是在Python 3.4。
del b
Foo
随着del b加入,然后调用析构函数(在解释退出)在这两种情况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