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一个面试问题。
子类是否继承私有字段?
我回答“否”,因为我们无法使用“常规OOP方式”访问它们。但是访问者认为它们是继承的,因为我们可以间接或使用反射来访问这些字段,并且它们仍然存在于对象中。
回来后,我在javadoc中找到了以下引号:
超类私人成员
子类不继承其父类的私有成员。
你知道面试官的观点有什么论据吗?
这里的问题/答案中的大多数困惑都围绕着继承的定义。
显然,正如@DigitalRoss解释的那样,子类的对象必须包含其超类的私有字段。正如他所说,无法访问私人成员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。
然而。这与类的继承概念不同。在Java世界中,存在语义问题时,仲裁者是Java语言规范(当前为第三版)。
如JLS所述(https://docs.oracle.com/javase/specs/jls/se8/html/jls-8.html#jls-8.2):
声明为私有的类的成员不会被该类的子类继承。只有声明为protected或public的类的成员才可以在声明该包的包以外的其他包中声明的子类继承。
这解决了面试官提出的确切问题:“做子类继承私有字段”。(我加强调)
答案是否定的。他们没有。子类的对象包含其超类的私有字段。子类本身没有其父类的私有字段的NO NOTION。
它是学究性的语义吗?是。这是一个有用的面试问题吗?可能不会。但是JLS为Java世界建立了定义,并且它确实做到了(在这种情况下)。
编辑(从Bjarne Stroustrup中删除了一个并行引号,由于Java和c ++之间的差异,这可能只会增加混乱。我将答案放在JLS上: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