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正在阅读Khalid Mughal 撰写的Java™SCJP认证程序员指南。
在“继承”一章中,它说明了
成员的继承与声明的可访问性紧密相关。如果超类成员可以通过子类中的简单名称来访问(不使用任何其他语法,如super),则该成员被视为继承的
它还提到静态方法不是继承的。但是下面的代码完全可以:
class A { public static void display() { System.out.println("Inside static method of superclass"); } } class B extends A { public void show() { // This works - accessing display() by its simple name - // meaning it is inherited according to the book. display(); } }
我如何直接display()在课堂上使用B?甚至更多,B.display()也可以。
display()
B
B.display()
这本书的解释仅适用于实例方法吗?
子类继承了所有可访问的方法。
子类继承其父级的所有公共成员和受保护成员,无论该子类位于哪个程序包中。如果该子类与其父级位于同一程序包中,则它还将继承父级的程序包私有成员。你可以按原样使用继承的成员,替换它们,隐藏它们,或用新成员补充它们
继承的静态(类)方法和继承的非静态(实例)方法的唯一区别是,当你编写具有相同签名的新静态方法时,旧的静态方法只是隐藏的,不会被覆盖。
从页面上覆盖和隐藏之间的区别。
隐藏和覆盖之间的区别具有重要意义。被调用的覆盖方法的版本是子类中的版本。被调用的隐藏方法的版本取决于是从超类还是从子类调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