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一道面试题。
子类是否继承私有字段?
我回答“否”,因为我们无法使用“普通 OOP 方式”访问它们。但是面试官认为它们是继承的,因为我们可以间接访问这些字段或使用反射,它们仍然存在于对象中。
回来后,我在javadoc中找到了以下引用:
超类中的私有成员 子类不继承其父类的私有成员。
超类中的私有成员
子类不继承其父类的私有成员。
你知道面试官的观点有什么论据吗?
这里的问题/答案中的大部分混淆都围绕着继承的定义。
显然,正如@DigitalRoss 解释的那样,子类的 OBJECT 必须包含其超类的私有字段。正如他所说,无法访问私人成员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。
然而。这与类的继承概念不同。与 Java 世界中的情况一样,存在语义问题的仲裁者是Java 语言规范(目前为第 3 版)。
正如 JLS 所述(https://docs.oracle.com/javase/specs/jls/se8/html/jls-8.html#jls-8.2):
声明为私有的类的成员不会被该类的子类继承。只有声明为protected 或public 的类的成员才能被声明在一个包中的子类继承,而不是声明该类的那个。
这解决了面试官提出的确切问题:“子 类 继承私有字段”。(重点由我添加)
答案是否定的。他们没有。子类的对象包含其超类的私有字段。子类本身没有其超类的私有字段的概念。
它是迂腐性质的语义吗?是的。这是一个有用的面试问题吗?可能不是。但是 JLS 为 Java 世界建立了定义,并且它(在这种情况下)明确地这样做了。
已编辑(删除了 Bjarne Stroustrup 的平行引用,由于 java 和 c++ 之间的差异可能只会增加混乱。我会让我的答案停留在 JLS 上: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