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入研究文档后,我找不到以下问题的答案:
this如以下示例所示,是否有任何理由反对使用引用当前对象?
this
type MyStruct struct { someField string } func (this MyStruct) getSomeField() string { return this.someField }
没有 技术 原因不这样做。
它确实违反了此处说明的一般准则:
不要使用诸如“我”,“此”或“自我”之类的通用名称,它们是面向对象语言的典型标识符,这些标识符更加强调方法而非功能。
我还想补充一点,在使用this(或self)的语言中,this它始终是一个 指针 。对于Go中的方法接收者,不一定是这种情况。
self